Friday 25 September 2009

美科技企業將從會計準則修改中獲益

摘自2009年9月24日華爾街日報

美科技企業將從會計準則修改中獲益

會計準則制定者批准了一項修改﹐允許科技企業等公司更快地計入一些收入和利潤﹐進而對這些公司帶來提振。

美國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(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)如預料的一樣批准了一項規定﹐有望使一些產品和服務的銷售企業獲益﹐包括智能電話、其他軟硬件兼具的高科技產品、有安裝及服務合同的家用電器。

根據現行的會計準則﹐企業常常必須推遲計入這類銷售的大部分收入﹐要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計入﹐而不是在銷售完成時立即全部入帳。會計準則的修改將給企業更多的靈活性﹐使它們可以將更多的收入直接計入業績。

此舉不會改變企業公佈的總收入和利潤﹐現金流入也不會變。不過企業承認﹐這個改變將使它們公佈的業績更符合業務的真實表現。

預計蘋果公司(Apple Inc.)將成為新規定的受益者之一﹐原因是這將改變其公佈iPhone收入的方式。目前﹐蘋果公司iPhone收入的計入時間是兩年。該公司最近表示﹐ 假如不必遞延iPhone和蘋果電視產品的收入﹐最近一個季度的總收入和利潤將高得多。記者無法聯繫到蘋果公司發言人置評。

蘋果公司一直在推進會計準則的修改。其他公開支持修改的科技企業包括思科系統(Cisco Systems Inc.)、Palm Inc.、施樂公司(Xerox Corp.)、戴爾公司(Dell Inc.)、國際商業機器公司(IBM)和惠普(Hewlett-Packard Co.)。

對大部分企業來說﹐修改後的會計準則將於2011年生效﹐不過可以提前執行。

Michael Rapopor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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