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24 September 2009

中國堅持對從歐盟進口豬肉實施新規定

摘自2009年9月24日華爾街日報

中國堅持對從歐盟進口豬肉實施新規定

在中國食品衛生官員與歐盟衛生專員於北京舉行會晤後﹐中國週三仍堅持對從多個歐洲國家進口的豬肉設置新規定。

上週﹐中國宣佈對從丹麥、法國、意大利和西班牙四個歐洲國家以及加拿大進口的豬肉實施新規定﹐要求這些國家提供其生豬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證明。此前﹐中國已對從北愛爾蘭進口的豬肉實施了這一規定。

由於新規定給出口商帶來了額外成本﹐歐盟對此表示反對﹐並稱歐盟的豬肉產品是安全的。

歐盟衛生專員華西里奧(Androulla Vassiliou)表示﹐在整個歐盟地區﹐我們只在北愛爾蘭的一個農場發現了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情況﹐而且我們已經對這一農場採取了非常嚴格的生物安全措施。

華西里奧指出﹐今年5月世界衛生組織(WHO)、聯合國糧農組織(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)以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(World Organization for Animal Health)曾聯合發表聲明稱﹐甲型H1N1流感病毒不會通過食用豬肉傳染。

她說﹐我們希望豬肉進口不會受到限制﹐因為這是沒有危險的。

中國闡述了採取這一舉措的理由。中國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俞太尉說﹐我們必須保護中國免遭海外疫病的傳染﹐還必須阻止中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進一步擴散。

俞太尉否認這一舉動構成了貿易限制。他表示﹐這一措施完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(WTO)的規定。

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局長王勇表示﹐全球每個國家都應當反對貿易保護主義﹐這是中國中央政府的立場。

美國政府和豬肉行業代表也提出了抱怨﹐稱中國因為擔心甲型H1N1流感病毒而對美國豬肉實施了進口禁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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